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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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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1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卢静芳女士关于签订股票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年10月1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卢静芳女士通知,卢静芳女士将其持有的10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补充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为自2018年10月17日质押登记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卢静芳女士需要对原股票质押协议相应的补充质押部分股份给中泰证券,上述补充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补充质押股份详情如下。

二、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卢静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28.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3%。卢静芳女士本次补充质押100.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86%,占公司总股本的0.69%。本次补充质押后,卢静芳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56.00万股,占其合计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8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4%。

三、本次股票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卢静芳女士进行本次股票质押是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前次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本次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卢静芳女士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考虑到近期股票波动较大,本次补充质押目的为进一步降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预警线和平仓线,整体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质押风险,卢静芳女士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