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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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
安排及转型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8-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发布了《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为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现发布本次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700004)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人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每个保本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期自2012年9月11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止,第二个保本期自2015年10月23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止。

鉴于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期即将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期确定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名称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本基金转型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前述转型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备案手续。

本基金的到期期间为保本期到期日及之后5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即自2018年10月22日(含)起至2018年10月29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进行到期选择,包括:

(1)赎回基金份额;

(2)将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份额(基金转换业务参见《业务规则》中关于基金转换的相关规定);

(3)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上述(1)、(2)项到期选择,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持有转型后的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份额,本基金登记机构将会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全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转型后的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转型后的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上述(3)项到期操作的日期为到期期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在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自2018 年10月30日起“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更名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亦于该日同时生效。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的申购、赎回业务自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

投资人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阅读相关公告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属于避险策略基金或保本基金,与转型前的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平安大华

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18年10月19日起新增腾安基金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0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

注: 上表中同一产品A、C、E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腾安基金所有,请投资者咨询腾安基金。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腾安基金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腾安基金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腾安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腾安基金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2、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其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约定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