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及部分银行账户
被冻结的公告

2018-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北讯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5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及部分银行账户

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9份诉讼事项法律文书及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到1起诉讼事项。同时,经公司自查发现,因部分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及下属公司部分银行账号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

注1:根据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平台查询(http://zxgk.court.gov.cn/),公司、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陈岩先生于2018年10月9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涉及案件案号为(2018)京02执729号,执行标的人民币101,326,544元,其他信息尚未得知。

二、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被冻结银行账户和资金的基本情况

2、账户被冻结原因

除上述诉讼文件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关于公司银行资金冻结的正式裁定,经公司初步判断被冻结账户与公司债权、债务相关。

三 、本次诉讼事项及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上述诉讼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配合有关各方提供证据资料,积极主张公司权利, 充分保障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目前,上述事项已进入受理程序,但尚未开庭审理和判决。公司及下属公司被申请冻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99,625,562.1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6%,实际冻结金额为人民币43,215,781.6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1%。本次诉讼事项及银行账户被冻结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公司所在通讯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客户为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其财务及业务相对稳定,公司技术、业务竞争力较强,公司将尽全力寻求资金支持,尽快解决公司债务问题。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上述诉讼全部为公司及下属公司间的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下属公司进行的担保。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诉讼案件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北讯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6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0月15日、10月16日、10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媒体报道澄清说明

近日,公司关注到相关媒体发布了标题为《深圳牛!安排数百亿资金为上市公司解燃眉之急》的文章。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马家龙创新大厦A座10层。经核查,目前,公司已与深圳南山区政府方面取得联系,寻求国资机构支持,南山区政府也表态,对公司产业基础予以认可,并将积极向上反映公司状况为公司争取支持。

2、其他说明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除上述媒体报道事项外,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鉴于控股股东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211,529,604股因触及平仓线,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公司股东天津信利隆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95,969,839股已触及平仓线,可能存在平仓风险。

2、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3、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了《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预计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3,603.94万元至49,536.89万元,变动幅度为174.95%至305.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业绩未发生与前述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4、公司将于2018年10月23日披露公司前三季度报告。本报告期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