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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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经营合同的公告

2018-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8-04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近日,广州公司与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自贡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广州公司承担该项目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生产以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工作,并确保项目通过环保、安全、消防、职业病、水保、涉网安全性等专项验收及总体验收工作。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49141755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7.84%,工程工期365个日历天。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公司名称: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九洪乡莲花村九、十组(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谌廷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25,5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污水污泥处理;烟气治理;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电力销售。

公司与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广州公司与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没有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2、交易对方介绍及履约能力分析

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系中国光大环保能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的四川光大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为实施该项目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实力雄厚,具备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该工程主要包括垃圾焚烧炉:2×750t/d 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1×3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广州公司负责该项目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生产以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工作,并确保项目通过环保、安全、消防、职业病、水保、涉网安全性等专项验收及总体验收工作。

工程预付款的额度为合同价的10%,由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工程进度付款按照主要工程形象进度节点提供实施的施工图并付款表进行支付。

合同的生效条件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0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实际为准)。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公司涉入垃圾发电行业二十多年,在垃圾发电行业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经验丰富,技术实力雄厚,完全具备履行该合同的能力。该合同的正常履行将对广州公司提升总包能力、扩大行业影响力及在合同期内相应年度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产生积极影响。合同的履行同时为广州公司全面进军环保行业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为广州公司转型环保行业工程公司划下了厚重的一笔。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存在受业主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以及出现极端情况影响建设工期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自贡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