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8一08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9月28日召开了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4,135,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01,120,366.1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74,135,774股增加至1,011,203,661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10月12日。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18元/股调整为11.9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P0﹣V)/(1+n)=(18.00-0.15)/(1+5/10)=11.9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二、回购股份价格变动引起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的调整
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9元/股,回购资金上限50,000万元的条件下,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42,016,806股,约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1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产生实质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