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振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婧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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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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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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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大幅度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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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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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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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9日,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陕西嘉泽羊老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陕西嘉泽羊老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年9月12日,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鉴于标的公司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5月30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虽经相关各方努力但仍不能解冻,无法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为维护公司及各方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8年1-9月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如外部环境、条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预计公司2018年度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会有较大增幅。公司将视实际情况及时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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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77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要求,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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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因智能微电网项目容量较小,当地供电局据其工作安排进行阶段性抄表结算。截至目前,已结算至2018年3月。因月度数据无法单独获取,故上网电量无法进行同期比较;
2、上网电价加权均价(元/千瓦时)(含补贴、含税)=(燃煤标杆电价+市场化电力交易电价)的均值+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
3、上网电量包含替代电量,其电价按电量替代合同执行。)
2018年前三季度宁夏及新疆地区风电项目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装机规模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二是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部分风电项目所在区域弃风限电情况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三是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部分风电项目所在区域平均风速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
2018年前三季度光伏项目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略低系天气原因所致。
2018年前三季度智能微电网项目发电量同比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系该项目扩容所致。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75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三次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签字董事9人,实签字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半年度、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和实际经营情况,经对2018年全年经营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相关指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76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