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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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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018-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6版)

6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133

客服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6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www.pingan.com

65.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集镇7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号天时国际商贸大厦11楼E座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56663409

联系人:张宏鹤

传真:021-53086809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66.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6楼

法定代表人:俞大伟

客服电话:4007007979

联系人:杨蕾

网址:http://www.ebfcn.com/

67.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联系人:吴卫东

网址:www.pytz.cn

6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010-56251471

分机:无分机

传真:010-62680827

网址:www.hcjijin.com

(三)登记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6层至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3号楼)6层至10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电话:(021)80262888

传真:(021)80262483

联系人:杨静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45-4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45-46层

负责人:倪俊骥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62676960

联系人:张佳洁

经办律师:宣伟华、张佳洁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基金的名称和类型

基金的名称: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六、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或简称“央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和风险特征,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同时,本基金将关注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变化,结合对货币市场利率变动的预期,对投资组合进行管理。

1、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环境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预期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确定本基金的久期。若预测未来利率将上升,则本基金将通过缩短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办法规避利率风险;若预测未来利率下降,则本基金将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获取利率下降带来的回报。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指组合在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如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各类属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类属配置比例,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力争取得较高的回报。

3、银行存款投资策略

银行存款一般具有收益稳定、风险低等基本特征,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在投资银行存款时,往往能获得比普通投资者更高的收益率。本基金在投资银行存款时将对不同银行的银行存款收益率做深入的分析,同时结合各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期限等因素的研究,综合考量整体利率市场环境及其变动趋势,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决定各银行存款的投资比例。

4、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找出收益率出现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离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品种进行重点关注。此外,鉴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这也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5、回购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如果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或者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8年6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2)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5、“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②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市场利率或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幅度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进行调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确保以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基金持有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③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④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2)本基金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3)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4)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十一、基金的业绩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A:

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B: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9月5日至2018年6月30日)

1.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A:

2.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B:

注:根据合同,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已于基金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仓并达到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

十二、费用概览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划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不计提巨额赎回日下一个工作日的基金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公告。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列示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在“一、绪言”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二、释义”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5.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6.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7. 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8. 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并将数据部分更新至2018年6月30日。

9. 将“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将数据更新至2018年6月30日。

10. 在“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1. 在“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2. 在“十八、风险揭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3. 在“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4. 在“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5.在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9月4日期间公司及本基金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披露。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