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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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广州辉宏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24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广州辉宏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4.4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4.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13.73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18.21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广州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辉宏房地产”)接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广东分行”)提供不超过8,1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8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5月9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83),同意在人民币800亿元担保额度内,对符合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并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8年度担保计划公司为子公司广州辉宏房地产2018年担保计划的额度为6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3.87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州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4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金涛四街20号三楼之二;

(五)法人代表:张超;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8]D-0115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广州辉宏房地产接受建设银行广东分行提供的不超过8,1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二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8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广州辉宏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且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可以控制其经营、财务风险,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综上,本次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4.4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4.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13.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33.80%。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318.2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88.36%。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24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重庆煦江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4.4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4.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13.73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18.21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煦江房地产”)接受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信托”)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重庆煦江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重庆煦江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8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5月9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83),同意在人民币800亿元担保额度内,对符合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并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8年度担保计划公司为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煦江房地产2018年担保计划的额度为5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2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重庆市綦江区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3月9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核桃湾32幢;

(五)法人代表:夏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资质执业);房屋销售、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核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巢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重庆市綦江区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成立,无2017年度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重庆煦江房地产接受万向信托提供的不超过30,0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重庆煦江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重庆煦江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二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8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重庆煦江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且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可以控制其经营、财务风险,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综上,本次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4.4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4.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13.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33.80%。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318.2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88.36%。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