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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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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天元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变动分析

(二)利润变动分析

(三)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017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扩建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3.3亿元人民币扩建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来满足牛磺酸市场进一步增长的需要。

2018年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决定使用2.1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对“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进行追加投资。本次追加投资后,该项目总投资规模将达到5.4亿元人民币。

2018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进展公告》,专家组对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试生产方案》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2018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进展公告》,专家组对“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试生产进行了现场条件确认,一致认为该项目具备试生产的条件,可以进行试生产。

2018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公告》,公司收到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获得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资质。

2018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消防验收合格的公告》,公司收到潜江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关于公司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潜公消验字[2018]第0060号),公司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消防验收合格。

2018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上述内容具体情况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2018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吴玉熙、吴国森、方锡权、王志华、董世豪、吴晓波、骆百能、梅松林、洪仁贵先生及丁红莉、戴享珍女士计划于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74,8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

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时间过半)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吴玉熙、吴国森、方锡权、王志华、董世豪、吴晓波、骆百能、梅松林、洪仁贵先生及丁红莉、戴享珍女士在减持计划区间内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内容具体情况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盈美加科技(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公司武汉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张喆先生决定共同出资设立美深(武汉)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永安康健拟以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永安香港”)和控股子公司上海美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深”)85%的股权出资,其他股东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永安香港及上海美深已完成了股权变更手续。

上述内容具体情况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

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 196,455,000 股为基数,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98,227,500 股。该分配方案已于 2018年 5 月 15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96,455,000 股增加至 294,682,500 股。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2018 年 8 月15日,公司就变更注册资本相关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由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上述内容具体情况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对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2018 年8 月 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及签订增资扩股意向性协议的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600 万元人民币增资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600万元,成为凌安科技新进股东。

上述内容具体情况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63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 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署一年期限的《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即将满期,根据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经公司与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决定续签《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陈勇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6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 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满足技术质量指标等要求的设备加工及制造业务,确保设备质量,为公司持续稳定生产提供了保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同意上述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67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 5 月 23 日召开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或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以及进行其他风险投资等。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公司根据上述决议,择机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2018年10月18日,子公司武汉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投资”)出资1000万元,向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云南信托-国泰君安天盈宝稳健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本信托计划可投资于: (1)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

(2)货币市场工具和存款工具;(3)固定收益类基金;(4)其他低风险稳健收益类投资品种(5)基于审慎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对本产品有约束力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市场变化,经受托人和财务顾问协商一致,可将本信托计划财产投资于监管部门允许本产品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并将该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划入上述相应类别进行管理。

4、本金:1000万元

5、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5.60%

6、产品收益起始日:2018年10月18日

7、产品到期日:2018年12月17日

8、关联关系说明:雅安投资与云南信托无关联关系。

(二)2018年10月8日,子公司雅安投资出资50万元,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国元元赢1号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产品代码:A10201

4、产品主要投资范围: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类金融产品。

5、本金:50万元

6、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5.10%

7、产品收益起始日:2018年10月8日

8、产品到期日:2019年1月6日

9、关联关系说明:雅安投资与国元证券无关联关系。

(三)2018年10月8日,子公司雅安投资出资3000万元,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国元元赢3号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类金融资产

4、本金:3000万元

5、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5.20%

6、产品收益起始日:2018年10月8日

7、产品到期日:2019年1月8日

8、关联关系说明:雅安投资与国元证券无关联关系。

(四) 2018年9月25日,公司出资4000万元,向长江证券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长江-睿享半年发2号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产品代码:SCQ271

4、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 、债券正回购

5、本金:4000万元

6、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5.52%

7、产品收益起始日:2018年9月25日

8、产品到期日:2019年3月18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长江证券无关联关系

(五)2018年8月29日,公司出资4000 万元,向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半年期227号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产品代码:8991P7

4、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债券正回购,权益类资产、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以及其他法偉法规或政策许可投资的品种。

5、本金:4000万元

6、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5.15%

7、产品收益起始日:2018年8月30日

8、产品到期日:2019年4月8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长江证券无关联关系

(六)2018年8月7日,子公司雅安投资出资3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机构理财季季盈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产品代码:EB4324

4、产品主要投资范围为: 本产品投资范围为境内外市场具有良好收益性与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产品、新股中购类信托计划,准债类产品等,其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类产品投资占比不低30%,新股申购类信托计划和准债券类产品报资占比不高于70%,投资境外市场债券类产品不超过10%,进行正回购交易的未到期余额不得超过组合资产净值的40%。

5、本金:300万元

6、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4.70%

7、产品收益起始日:2018年8月8日

8、产品到期日:2018年11月8日

9、关联关系说明:雅安投资与中国光大无关联关系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具体来说,风险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资产价值可能因市场波动而大幅贬值,从而拖累公司业绩;

2、公司对投资方向或投资产品的判断可能出现失误,导致所投资资产的收益达不到预期,甚至可能危及本金安全;

3、投资期限结构可能搭配不合理,或受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的影响,导致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必要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将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公告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约为3244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19%。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6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冈永安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永安医疗器械” 或“乙方”)签署为期一年的《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即将满期。根据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2018年 10月18日,公司决定与黄冈永安医疗器械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继续委托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提供满足技术质量指标等要求的设备加工及制造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勇是黄冈永安医疗器械的实际控制人,持有黄冈永安医疗器械71.68%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陈勇先生回避表决。该次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黄冈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珠明山工业园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黄冈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珠明山工业园

主要办公地点: 黄冈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珠明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钱帮贵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007570273441

主营业务:专业生产中药煎药机、中药包装机(液体、颗粒、粉剂、丸剂、饮片)、多功能提取罐、小型提取浓缩机组、热回流提取浓缩机组、中药粉粹机、中药切片机、中药制丸机、热风循环烘干箱、中药炒药机、煅药炉、小型拼装冷库等各种成套中药加工设备。产品系列涵盖“煎药房” 、“中药房” 、“制剂室”大部分中药加工设备,D1D2级压力容器制造。

截至2018 年9月30日,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总资产为17,390,202.39元,净资产为1,177,898.57元,营业收入为3,236,588.26元,净利润为-294,251.03元。2017年度,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总资产为16,157,044.76元,净资产为1,472,149.60元,营业收入为4,435,827.36元,净利润为-1,490,420.69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原则及交易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遵照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进行,不得损害交易任何一方、特别是甲方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项下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交易价格核定的基本依据

1、乙方为甲方提供加工及制造业务,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他加工原材料由乙方进行采购,并确保符合合同质量要求。

2、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加工及制造业务的加工费根据以下顺序确定:

(1)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2)乙方为非关联单位提供的该项服务的同期平均价格;

(3)本着公允的价格原则,乙方实际发生费用加上合理利润;

(4)协议项下具体合同价格,应当由甲方供应部门向不少于三家同类厂家(包括乙方在内)进行询价和质量对比,经甲方综合考虑后,确定合理最低价作为具体合同价格的基础。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与关联方以往合作情况良好,为了继续提供满足技术质量指标等要求的设备加工及制造业务,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是以市场价格为参照进行的公允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并与关联方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 10月 23日,公司与黄冈永安医疗器械签署为期一年的《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委托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提供满足技术质量指标等要求的设备加工及制造业务。

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黄冈永安医疗器械的关联交易发生额为0元(含税)。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提供技术质量指标等要求的加工及制造服务,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牛磺酸生产工艺改进及生产设备更新改造。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2、监事会的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满足技术质量指标等要求的设备加工及制造业务,确保设备质量,为公司持续稳定生产提供了保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同意上述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65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