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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金融业务描述:基于客户(即借款人)贷款需求,公司负责协助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审核,将其认可的借款人推荐给银行,银行核准额度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公司协助银行处理借款人的贷前审核,贷中管理,贷后维护等事项,同时由公司对上述业务项下借款人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借款人为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措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经公司审核合格的怡亚通380消费供应链平台上的百万小微终端(门店)客户。具体被担保人信息将根据未来业务开展情况确定。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贷款额度
本协议合作期内,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合作总量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焦作中旅银行对公司推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二) 担保方式
由公司对上述业务项下借款人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借款人为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措施。
(三)担保期限
《银企合作协议书》的合作期限为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O2O金融业务,是基于拓展公司业务,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帮助流通领域的小微客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以达到共赢发展的目的。公司就此业务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人同时需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以保证公司的利益。公司制定了O2O金融服务业务风险控制实施细则,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拟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同意公司与上述银行开展O2O金融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希望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操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44,63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17,909.5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53,175.9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5,416.35万元的378.42%,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65,000万元(含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288.1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1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5,416.35万元的120.08%。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独立意见》
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33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周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4日至11月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4日下午15:00至11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怡飞酒类营销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安徽长丰科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三家控股子公司向公航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分别为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1-10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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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10月3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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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33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函告,获悉怡亚通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已办理补充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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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怡亚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78,979,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为304,2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0.28%,占公司总股本的14.33%。
三、怡亚通控股承诺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