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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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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永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第三十次决议通过,2017年度本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主要影响如下: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支”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上期影响:调增资产处置收益科目2,033,404.36元;调减营业外收入科目2,159,124.48元;调减营业外支出科目125,720.12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228.93%,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下降39.96%,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处置光正重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3、存货期末较期初增长79.52%,主要原因系本期钢结构订单增加,相应存货增加及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下降70.63%,主要原因系光正重工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300%,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新余明亮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本期孙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转让泽普县塔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所致。

7、商誉期末较期初增长333.59%,主要原因系本期并入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导致商誉增加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长3361.89%,主要原因系本期并入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增加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75.43%,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0、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长38.18%,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1、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53.70%,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2、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41.59%,主要原因系本期预收货款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长111.01%,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4、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长272.89,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5、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长1103.88%,主要原因系本期待付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及与光正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所致。

16、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长176.36%,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银行长期贷款所致。

17、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较期初增长,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8、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13.13%,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9、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90.67%,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0、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97.87%,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1、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0.80%,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09.06%,主要原因系本期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力度,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2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980.60%,主要原因系孙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转让泽普县塔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所致。

24、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60.36%,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69.41%,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99.93%,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收购新世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股权款所致。

2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88.11%,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拟出资1.5亿元人民币,联合深圳市利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新余明亮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以大健康产业为主要方向,聚焦于眼科医疗服务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眼科医院、眼视光门诊部以及眼科相关产业,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截至2018年10月9日,新余明亮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SEN158。

2、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依据实际经营具体情况,为满足提高资金效率及公司未来战略布局规划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拟减少注册资本23,592万元,注册资本由44,000万元减少至20,408万元。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3亿元左右的价格将全资子公司光正燃气49%股权出售给新疆火炬。本次交易由新疆火炬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基准日对光正燃气进行审计、评估。最终交易价格依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待交易价格确定后,本次交易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 永 麟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8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在会议通知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3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认为《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10月2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10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9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3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在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红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10月2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10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