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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先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志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志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事项

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募集资金用于三圣医药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受外部政策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环评等事项尚待政府部门批复,目前公司正努力协调以达到相关外部条件,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动。

(二)石膏矿采矿权不能获得延续登记

公司石膏矿采矿许可证延续申请尚未获得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存在不能获得延续登记的风险,公司将面临不能在原矿山地址继续进行石膏开采的境况。如石膏不能自供,公司须外购石膏以保障生产线的正常运行,从而显著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如外购不足致使生产线产能利用率不足,可能无法完全摊销生产线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利润产生影响。如公司长期不能获得石膏矿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或因外购石膏导致生产线产能利用率不足而持续发生较大亏损且难以扭转,且可能获得的政府补偿不足以弥补相关损失的情况下,公司可能在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对涉及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将对公司的经营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各级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一矿一策”的妥善处置方案,希望通过恢复矿产开采、调整矿区范围、给予缓冲调整期等方式延续石膏矿采矿权;同时将积极组织力量,择优从邻近地区购买石膏,保障生产线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整体战略规划,持续加大医药产业的投入与发展;加快实施“国际化”战略、推进海外项目早日投产运营,提升利润贡献度,确保公司收入利润的持续稳健增长。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潘先文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8-61号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