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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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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举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歌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园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 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的专项说明

1. 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018年1月至2月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分3笔再次向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数贸”)拆借资金共计3.6亿元,2018年3月27日已归还3000万元,上述借款事项,关联方友邦数贸及其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计划在2018年6月之前偿还全部本息。

2. 占用资金归还情况:2018年4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归还了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333,684,986.3元,详见公告2018-31《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归还全部占用资金的公告》,同时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偿还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勤信专字【2018】第0499号。

二、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2018003号)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2018年三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在证监会结论性决定给出之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25日、2018年6月23日、2018年7月21日、2018年8月18日、2018年9月18日披露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2018-042,2018-045,2018-052,2018-70,2018-075)。

三、公司2018年9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公告编号2018-076)。

四、公司2018年8月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签署重大投资合同的公告》(编号:2018-054),公告中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新疆库车县人民政府、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管委会签署的《投资合同》,合同的实质内容属于框架性协议,后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相关该事项,公司2018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库车精气化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公司2018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库车精气化项目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周举东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8-08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成立库车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晗”)与新疆库车县人民政府、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合同》(公告编号:2018-054)。上海源晗已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成立新疆致本精细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致本”),全面承接与库车县政府签订的投资天然气精制化学品项目。

根据该项目用气情况,需要建设中石化气源地至项目所在地天然气管道,此管道由新疆浩源建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拟在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成立全资子公司一一库车浩源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准),注册资金伍仟万元人民币,承担管道建设及后期运营,主要服务新疆致本天然气精制化学品项目。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8-08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或“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修改日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适用于公司编制《2018年三季度报告》。

2. 修改原因: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会〔2018〕15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3. 修改前采用的会计政策: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4. 修改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二)利润表

1.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 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 “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修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8-088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或“公司”)董事会

于2018年10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吐尔洪·艾麦尔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吐尔洪·艾麦尔先生鉴于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吐尔洪·艾麦尔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在公司继续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吐尔洪·艾麦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韩小锋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

韩小锋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997-2285210

传真电话:0997-2530396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电子邮箱:1638487983@qq.com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8-083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4名,分别是周举东先生、冷新卫先生、吐尔洪·艾麦尔先生、赵志勇先生;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名,是王京伟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举东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18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18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85)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库车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拟成立库车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8-08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北京时间12: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为胡中友先生、沈学锋先生和薛隼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中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18年三季度报告》。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后, 对其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85)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8-085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