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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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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继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强久拉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丽华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8-05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9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10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列席人员:监事葛洁蓉、刘海群、卢宏玺、旺堆、王靠斌,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钟继友、周志冰、刘长江。会议由董事长杨丽华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强久拉姆为审计部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原审计部长贺园女士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审计部长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公司董事会对贺园女士在担任审计部长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公司内控治理情况,现拟聘任强久拉姆女士为审计部长,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简历:

强久拉姆,女,中国国籍,1978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至 2007 年就职于西藏高争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科,2007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2012 年至2016年担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强久拉姆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8-05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