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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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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新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深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086,958,997.36元,较上年度末增加380,955,027.61元,增幅53.96%,主要原因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2、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5,308,237.69元,较上年度末增加356,468,348.42元,增幅72.92%,主要原因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利润增加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750,537,478.4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0,949,116.82元,增幅34.12%,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1日在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第23层民彤医药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8年10月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人(董事长李希先生已于近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实到董事6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5人,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1人。会议由公司代理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陈新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即自2018年10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7日止。同时解除陈新民先生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补选李心湄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请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4月27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刘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2018年10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7日止;同时解除刘杰先生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对现行《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三季度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发布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8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1日在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第23层民彤医药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8年10月1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志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近日收到邱应海先生的书面辞呈,邱应海先生因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邱应海先生仍在公司研究一院担任副总工程师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邱应海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

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同意补选李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0年4月27日)止。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三季度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邱应海先生的书面辞呈,邱应海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邱应海先生仍在公司研究一院担任副总工程师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邱应海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

2018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经过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补选李娜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监事变更后,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及监事会对邱应海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10 月22 日

1、李娜女士个人简历:

李娜,女,1986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职务。具体工作简历如下:

2008年3月至2013年4月,任职于珠海润都民彤制药有限公司(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

2013年4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2018年4月至今,任职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李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新任董事长暨补选董事、新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李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希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职务。辞职后,李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18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陈新民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自2018年10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7日止;同时解除陈新民先生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陈新民先生,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

同意补选李心湄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刘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18年10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7日止;同时解除刘杰先生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22 日

1、陈新民,男,1966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医科大学药学本科学历、中山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获珠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珠海市自主创新促进奖、珠海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荣誉。其工作简历如下:

1988年至1995年,任珠海丽珠制药厂销售大区经理;

1996年至1999年,从事药物研发工作;

1999年至今,任珠海市民彤医药研究所所长;

2000年至2007年,任珠海经济特区民彤制药厂总经理;

2007年至2011年4月,任珠海润都民彤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1年4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新民先生持有公司36,947,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7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控股股东、其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心湄,女,1993年6月出生,中国籍,拥有澳门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广州莘蒂田服装有限公司品牌负责人、广东盛世润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具体工作简历如下:

2014年6月至2014年7月,任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广州)有限公司分析员;

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加拿大搜罗传媒项目经理;

2016年5月至今,任广州莘蒂田服装有限公司品牌负责人;

2018年2月至今,任广东盛世润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职务。

李心湄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的女儿,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刘杰,男,1976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工作简历如下:

1998年8月至2005年10月,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质量保证部经理;

2005年11月至2009年10月,任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

2009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

2012年7月至2012年11月,就职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1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其通过需经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已就议案1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署的原件,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1月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9040,信函请注明“润都股份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756-7630035。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5日9:00一12:00,13:30-16:30。

3、登记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曾勇、徐维

公司办公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邮政编码:519040

电话:0756-7630378

传真:0756-7630035

邮箱:rd@rdpharma.cn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3”,投票简称为“润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议案附后。

上述委托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委托人对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本单位(本人)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前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6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