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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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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文开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贵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文开福先生已经和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文开福及其确定的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69,246,605股(其中文开福本人转让股份154,189,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其他股东转让股份315,056,7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7%,其余转让股东目前尚未确定),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转让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文开福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8-08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4:00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8-08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5:00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8-08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8-080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