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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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养老目标日期
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参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基金”)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10月23日起,对通过同花顺基金销售网点和网上交易平台认购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006296)(以下简称“鹏华养老2035混合(FOF)”)的投资者给予前端认购费率优惠。

1、适用的基金范围

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006296)

2、活动时间

自2018年10月23日起,结束时间以鹏华基金公告为准。

3、费率优惠具体内容

(1)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基金认购鹏华养老2035混合(FOF),均享受1折优惠。固定费率不参与折扣优惠。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同花顺基金所有。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同花顺基金的相关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重要提示

(1)上述适用的基金优惠前的认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同花顺基金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鹏华基金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999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肯特瑞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0月23日起,本公司增加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站:fund.jd.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养老目标日期

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下述销售机构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006296,以下简称“本基金”)。具体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自2018年10月23日起,投资者可分别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其他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0月23日起,本公司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环保B级;交易代码:15023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下跌,2018年10月19日,环保B级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25元,相对于当日0.292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45.55%。截止2018年10月22日,环保B级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60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环保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环保B级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环保B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分级,场内代码:160634)参考净值和鹏华环保A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级,场内代码:15023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环保B级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环保B级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环保B级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10月22日收盘,环保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环保B级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