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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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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的集团”)关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12月6日,新的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300万股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7-044)。

2017年10月12日,新的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次质押是对上述2017年12月6日办理的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2018-046)。

2018年10月19日,新的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是对上述2017年12月6日办理的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本次补充质押的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新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51,771,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91%;其中累计质押数为141,500,000股,占新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3.23%,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6.02%。

新的集团本次质押是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本次质押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预警线和平仓线,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新的集团资信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