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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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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礼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晓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绍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股权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同意确定2018 年7月1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7.7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详见2018年7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告》、《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7年7月13日,公司完成了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本次期权简称为“皮诺JLC1”,期权代码为“037780”。具体详见2018年7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2018年7月30日,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资产管理合同等文件签署完毕,“长安信托-皮阿诺2018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成立。截至本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共计1,3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70%,成交均价为18.11元/股。具体详见2018年7月31日、2018年9月1日和2018年9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司将持股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礼斌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18-079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礼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18-080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晓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18-081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8 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18-083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 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在原经营场所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一处新经营场所,地址为中山市阜沙镇阜南大道 23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2018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住所为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增设1处经营场所,具体为:中山市阜沙镇安华路2号之一(一照多址);变更后:住所为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增设2处经营场所,具体为:1、中山市阜沙镇安华路2号之一 2、中山市阜沙镇阜南大道230号(一照多址)。

现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762392620

(2)名称: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增设2处经营场所,具体为:1、中山市阜沙镇安华路2号之一 2、中山市阜沙镇阜南大道230号(一照多址)

(5)法定代表人:马礼斌

(6)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伍佰叁拾肆万壹仟伍佰元

(7)成立日期:2005年6月14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家居用品、木制家具、厨房电器设备、五金配件、五金制品、有机工艺品、塑胶制品、玻璃制品;销售:日用杂品、日用百货、纸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18-082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