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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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纪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媛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达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翌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8-05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2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拟任)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免去胡志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的拓展海外业务,调任胡志涛先生为公司子公司德国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意免去胡志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解聘及聘任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磊先生、徐建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磊先生、徐建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解聘及聘任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8-05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解聘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胡志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及《关于聘任王磊先生、徐建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为更好的拓展海外业务,调任胡志涛先生为公司子公司德国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意免去胡志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胡志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167,75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51%,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磊先生、徐建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及聘任,有利于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管理优势、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全体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

王磊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6月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美国韦伯斯特大学和清华大学,硕士学历。历任西门子线路保护系统有限公司供应商及供应链管理、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全球质量和过程控制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11月,在索迪斯上海有限公司历任卓越运营和咨询总监、质量总监等职务;2014年12月至2017年11月,在昆山通祐电梯有限公司历任常务副总经理、CEO;2018年5月16日起加入公司,担任首席运营官、总经理高级助理。

王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王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建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出生,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化工机械专业本科毕业,EMBA硕士学历。1991年起历任上海石化车间维修工程师兼团总支书记、厂企管办副主任兼团委副书记,加拿大麦格纳唐纳利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德国凯毅德汽车系统公司中国区高级人力资源经理,美国艾默生必能信大中国区高级人力资源经理;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任英国庄信万丰化工中国区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分别在浙江民企杭州中艺和贝达药业担任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7月起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公司首席战略官兼人力资源总监。

徐建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建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徐建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8-05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时达”)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6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8)。

一、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8年9月19日,公司子公司上海新时达辛格林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合同,以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XJXCKJ3832)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收益率为年化收益率为2.6%或3.25%,投资期限为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0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2)。2018年10月22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13,000万元,取得收益381,986.30元,本金及理财收益于当日均已到账。

二、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截至公告日,公司已购买的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已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截至公告日(含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为55,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为20,000万元,均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赎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8-054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