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8-12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7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核实,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问询及回复内容披露如下:

2018年1月30日,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发布公司研究数字货币及区块链技术的相关事项。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2018年10月12日晚间,你公司直通披露《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称你公司控股股东拟向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金控”)出让控制权,该股权转让事项尚需交易对手方所在辖区有权部门审批,你公司股票自2018年10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近日,我部收到广西金控《关于奥马电器不当公告相关事项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函件。我部对《报告》内容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1、《报告》称,截至你公司上述公告发布之日,广西金控尚在进行股权转让的尽职调查,尚未完成内部审批及并未提请有权部门审批。2018年10月13日,广西金控决定终止本次股权受让项目。请你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说明你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

赵国栋先生与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金控”)在2018年8月23日签署了《意向函》,赵国栋先生有意自行或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或联合其他意向方向广投金控或广投金控指定的第三方或前述二者的联合转让奥马电器 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双方确认,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奥马电器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内容为准。赵国栋先生与广投金控就前述奥马电器股份或对应权益转让事项达成了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广投金控签署意向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

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表述:“赵国栋先生拟筹划涉及公司控制权出让事项,意向交易对手方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或其他意向方,该事项尚需交易对手方所在辖区有权部门审批。”上述表述中并未表达赵国栋先生拟筹划的与意向交易方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涉及公司控制权出让事项已递交当地有权部门审批。

公司认为《公告》的相关内容是基于事实为依据,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收到广投金控出具的《关于终止奥马电器股份收购事宜的告知函》(广投金控函[2018]32号),因未获得广投金控内部决策审议,广投金控决定终止与公司控股股东赵国栋先生于2018年8月23日签订的《意向函》涉及的意向事项。公司就相关终止事宜于2018年10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广投金控意向事项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

2、请你公司就控制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如果已确定终止,请尽快进行信息披露,并就股票复牌事项进行安排。

回复:

经与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确认,赵国栋先与广投金控意向事项终止事宜不影响其继续筹划涉及公司控股权转让的有关事项,相关事项仍在推进中。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维持继续停牌。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8-12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35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并回复,但因时间较短,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核实,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关注函》的全部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

公司预计将于2018年10月29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注函的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