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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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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柯尊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映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7.01%,主要系本报告期末理财资金未到期及本报告期股权、工程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160.86%,主要系本报告期回款催收力度减缓及回款难度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167.39%,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合同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1511.18%,主要系本报告期备用金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40379.56%,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17,252.72万,主要系本报告期对外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43.99%,主要系本报告期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336.41%,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工程(设备)合同款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75.42%,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长68.01%,主要系本报告期应付费用报销款增加所致。

11.库存股较期初减少56.13%,主要系本报告期限制性股票解锁影响所致。

二、利润表

1.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4.82%,主要系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6.71%,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及汇率波动所致。

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582.48%,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康弘制药确认搬迁损失补偿影响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1.32%,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9.41%,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康弘制药收到搬迁补偿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33.61%,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及支付股权投资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8.38%,主要系本报告期分派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9月25日,公司与以色列IOPtima及其股东签订了补充协议,并完成第二阶段交割。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6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8年1-9月,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182,462,398.44元,同比增长3.95%; 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6,456,695.84元,同比增长21.84%;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4,950,080,379.05元,比上年度末增长7.9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3,919,220,779.76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0.60%。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于2018年10月23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新药研究院后续研发项目剂型包括但不仅限于片剂、硬胶囊剂、栓剂、颗粒剂,提议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拟将“生产研制片剂、硬胶囊剂、栓剂、颗粒剂;社会经济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修改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社会经济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以工商机关核定为准。

本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拟修改《公司章程》第一条及新增党建章节

公司为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第一条进行修改并在《公司章程》第七章后增加党建章节作为第八章,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一条原为: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拟修改为: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拟增加第八章

因本次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顺延。

二、拟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因公司新药研究院后续研发项目剂型包括但不仅限于片剂、硬胶囊剂、栓剂、颗粒剂,现拟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研制片剂、硬胶囊剂、栓剂、颗粒剂;社会经济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社会经济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法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和章程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于召开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11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成都尊悦豪生酒店召开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下转147版)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4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