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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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向公司员工发出
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8-76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向公司员工发出

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国际”、“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投资”)提交的《关于鼓励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基于对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皇庭投资倡议:皇庭国际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皇庭国际;股票代码:000056),具体内容如下:

“作为第一大股东,我司认为皇庭国际目前公司发展战略清晰,商业不动产管理规模持续上升,自持商业物业经营良好且租金不断上升,具备长期投资价值。鉴于皇庭国际的资产质量、发展前景和管理团队的信心,为坚定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及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积极传递股市正能量,在此皇庭投资倡议:皇庭国际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皇庭国际;股票代码:000056)。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郑重承诺,皇庭国际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在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1月21日期间完成净买入皇庭国际股票,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皇庭国际履职的,该等皇庭国际股票的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若该等股票产生的亏损,由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一、皇庭投资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

皇庭国际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在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1月21日期间完成净买入皇庭国际股票,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皇庭国际履职的,该等皇庭国际股票的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若该等股票产生的亏损,由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2、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补偿金额=净买入数量*(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截至2019年11月21日后 1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注:补偿金额为正数则涉及补偿。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12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3、补偿计算时点

若截至2019年11月21日后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低于员工有效持有的本次约定增持股票的净买入股票均价,则由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一次性现金补偿员工2019年11月21日后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与净买入股票均价的差额产生的员工有效增持股票的价值损失。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

4、补偿方式及资金来源

补偿方式为自有现金。

5、补偿的限额

补偿款不设上限。

6、补偿的时点

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将在上述员工购买皇庭国际股票完全卖出完毕后2个月内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7、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为皇庭国际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员工,增持期间较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二、公司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度报告,皇庭国际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职员工总数为736人,基层员工平均薪酬为人民币8–15万元/年。

三、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购买股票的表决权归属

公司员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购买股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员工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卖出其所增持的股票,不受皇庭投资的影响和控制。

四、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

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综上所述,皇庭投资的此次倡议是基于其对公司投资价值判断以及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本次倡议并不与公司业绩挂钩,员工按市价在二级市场进行自主购买公司股票。因此,本次倡议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也不属于“股份支付”。

五、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补偿员工增持股票产生亏损的相关保证措施

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保证措施主要如下:

1、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声誉、口碑和信用状况。必要时,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将利用其在行业内的良好资源贷款融资作为履约保障。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因此,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不会面临急剧恶化。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因公司股票价格剧烈下滑而需承担补偿义务的风险较小。

综上,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对公司员工若因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进行补偿具有可行性,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目前,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暂无设立保证金账户或第三方监管账户来确保相关承诺得到实施的计划。为确保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皇庭投资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披露。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承诺可能无法履行的风险。

六、皇庭投资对投资价值的判断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皇庭投资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相关陈述,仅代表倡议人意见,非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认识,并请理解预计、判断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风险提示

1、公司经营层面风险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层面风险具体参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最终数据以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为准。

2、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履约的风险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为皇庭国际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员工,增持时间较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暂无设立保证金账户或第三方监管账户来确保相关承诺得到实施的计划。公司认为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具备相应承诺的偿还能力,但仍请投资者关注皇庭投资及其关联公司的履约风险。

3、股价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取决于多方面因素,包括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亦受宏观因素的影响,例如全球经济震荡、国家关系、国内货币及金融政策等。因此,不排除在某一段时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价格可能出现偏离其价值的波动,公司提醒投资者,需关注股价波动产生的风险。

4、员工增持行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由皇庭投资倡议的员工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中,员工是否响应倡议增持公司股票,或员工是否愿意参与本次计划,均属于员工自愿性行为,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皇庭投资的此次倡议仅代表倡议人意见,并非公司董事会决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事项

同时,皇庭投资向皇庭体系内的全体员工发出了关于鼓励内部员工增持皇庭国际股票的倡议书。

九、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增持公司股份,还需要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十、报备文件

1、皇庭投资《关于鼓励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8-77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国际”、“公司”)股票皇庭国际(证券代码:000056)交易价格于2018年10月19日、10月2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鼓励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倡议:皇庭国际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皇庭国际;股票代码:000056)。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6)。

2、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10月22日分别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71)、《关于对异动公告相关内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72)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75),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因个人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问询,但郑康豪先生可以处理和审批公司的相关事务,履行公司董事长的职责。公司将积极跟进该事情的进展并评估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查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的公司未买卖公司股票。

7、除上述第1项、第2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第二项,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30 日。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 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业绩预告披露标准,最终数据以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为准。公司不存在向除为本公司审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