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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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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121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8年10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10月22日,我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灿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122号。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694%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我司持有参股公司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雅恒”)33%股权,四川雅恒参股股东之一四川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雅居乐”)拟将其持有的四川雅恒共计0.694%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受让方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我司同意放弃四川雅恒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放弃优先收购权后,我司持有四川雅恒33%股权比例不变,我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我司现有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放弃优先收购权对中交地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中交汇锦置业宜兴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123号。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122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我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现综合考虑我司实际情况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我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我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认购对象温州德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德欣”)将密切关注彼此发展动向,如时机成熟,将继续寻求其他合作机会。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16年8月4日,我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2016年10月24日,我司召开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我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6年11月3日,我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11月10日取得证监会16329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016年12月22日,我公司收到证监会16329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2017年1月20日,我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2017年9月22日,我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12个月和调整定价基准日等相关议案;2017年10月10日,我司召开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至2018年10月23日。

截至目前,我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和书面核准文件。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我司自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为推进本次发行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此期间资本市场整体环境、监管政策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等情况不断变化,经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外部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并与拟认购对象、中介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我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2018年10月22日,我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召开第七届监会事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中交地产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等多种因素后,结合我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我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我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持续稳定发展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影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司间接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已纳入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名单,我司作为其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将继续坚持市场化经营理念与管理思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持续拓展发展空间,继续寻求资本运作机会。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123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中交汇锦置业宜兴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的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中交汇锦置业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公司”)84.62%股权并合并报表。鉴于汇锦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进入开发尾声,为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决定注销汇锦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汇锦公司简介

名称: 中交汇锦置业宜兴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余弘

注册地址: 宜兴市新街街道兴业路298号主楼1201室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2302140690E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及房屋装饰工程施工。

股权关系: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股84.62%,非关联方芜湖汇锦置业有限公司15.38%

经营情况:汇锦公司负责开发建设中交·上东湾项目,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0.88亩,综合容积率2.55,总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项目于2015年6月正式开工,2015年末开始销售,2017年8月底实现竣工验收并交付,现项目已近尾声。

汇锦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万元):

二、注销原因

汇锦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中交·上东湾项目已于2017年8月底实现竣工验收并交付,现项目已近尾声,满足注销条件。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我司决定注销汇锦公司。

三、项目维保责任的约定

汇锦公司股东方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与芜湖汇锦置业有限公司就项目后期维保事宜拟签订《项目维保委托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芜湖汇锦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代为履行项目后续维保责任,维保期间所发生的日常费用由股东按股权比例进行支付,同时股东方按股权比例预留非施工方责任范围内的维修准备金,待维保期结束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多退少补。

四、审议程序

2018年10月22日,我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中交汇锦置业宜兴有限公司的议案》。

五、对我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汇锦公司有利于公司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本次注销完成后,汇锦公司将不再纳入我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我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124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17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10月22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玲女士主持。经与会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外部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并与拟认购对象、中介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等多种因素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持续稳定发展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影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