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启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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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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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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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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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8日和2017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相关公告于2017年8月29日和2017年9月19日发布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80637号)。该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已于2018年5月12日发布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6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180637号)。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已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2018年8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该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已于2018年8月14日发布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二、建设退役动力锂电池综合利用,锂电池材料制造项目
2017年10月26日,公司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在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生产高性能、高品质的锂电池材料、电子化学品以及化学试剂。该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已于2017年10月26日发布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价格以招拍挂确定的价格为准)的价格,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化工区首期6.7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最终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该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已于2017年12月8日发布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在珠海市设立珠海中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已于2017年12月15日发布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2月29日,珠海中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该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已于2017年12月30日发布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2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中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已竞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平湾三路东北侧GL-2017-0023号地块使用权,成交结果已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已于2018年2月10日发布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在珠海市设立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已于2018年5月10日发布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5月23日,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珠海市斗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已于2018年5月24日发布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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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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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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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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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