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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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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田振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卫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雪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情况说明详见公司2018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九、2017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18日,京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7,407,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0%。本次增持前,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59,272,1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00%;本次增持后,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66,679,8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00%。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3.1.2合并利润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3.1.3合并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兴业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电力”) 签订了《昆玉嘉园项目落地区整售框架协议书》、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务”)签订了《昆玉嘉园项目落地区整售框架协议书》,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16-070)。前三季度累计收到中核电力预收款6,665.82万元,收到中核财务预收款2,058.20万元。

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1174号),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无异议函20亿元额度内的第一期发行,债券名称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5.50%,已于2018年9月21日划入私募债监管账户。

前三季度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相应部分内容。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683 公司简称:京投发展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