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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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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勤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小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利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8-064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8年10月2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勤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66)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8-065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8年10月20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66)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三、备查文件

1、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8-067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日期及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二)执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因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变更对公司所有者权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依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8-066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