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合伙企业收回款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合伙企业收回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投资参与的上海容恒环保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容恒中心”)为诉讼案件原告。
●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向容恒中心出资的1,225万元,且于2017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目前,容恒中心已收回诉讼案件的本金及利息,公司将按照会计政策相应调减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当期利润会产生积极影响。
一、诉讼案的基本情况
容恒中心、彭胜宇与陈伟、上海恒通先进水处理有限公司民事纠纷一案,判决结果要求陈伟返还容恒中心、彭胜宇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18年3月21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投资的合伙企业涉及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2018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投资的合伙企业涉及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2018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投资的合伙企业涉及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二、款项收回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收到容恒中心的《告知函》。截止目前,容恒中心已收到陈伟汇来的本金及利息,至此该案件涉及的本金及利息已全部收回。
三、款项收回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已对容恒中心所投资的1,225万元于2017年12月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根据款项的收回情况,公司将按照会计政策相应调减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利润会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利润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