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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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8-107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2018年10月10日,公司刊登了《康美药业关于披露战略合作协议进展的公告》;

2018年10月18日,公司就媒体报道公司的货币现金高、存贷双高、大股东股票质押比例高和中药材贸易毛利率高等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可概括为以下内容:

货币现金高主要系公司业务布局和产业体系的构建对货币资金需求较大,通过保持一定的融资节奏,维持与金融机构长期稳定的合作,资产规模和现金的流动性带来业务拓展较高的边际收益。

公司对相关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评估和减值测试,均未出现减值迹象,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公司已完成投资建设的中药城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稳定的现金回流,增厚了公司利润水平,不存在减值的情形。

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资金主要用途为日常业务经营、参与配股、增持、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参与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等业务,符合政策导向,不存在脱实向虚等情况。

公司中药材贸易毛利率高主要是公司中医药全产业链布局优势、增加了中药材附加值、中药材采购试点的把控能力。

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披露的编号为2018-104的《康美药业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说明》。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刊登了《康美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资产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重大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