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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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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4900907证券简称:鹏起科技鹏起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92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股东曹亮发先生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曹亮发先生持有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起科技”)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43,403,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股5%以上股东曹亮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73,854股、35,055,475股,合计不超过50,129,329股(占公司总股数的2.86%)。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约定条件,曹亮发先生作为交易对象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交割日起至少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法律对股份锁定期延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为保证盈利承诺与补偿方案的可实现性,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的锁定期在12个月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具体锁定安排: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同期盈利承诺数,可解锁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20%;2014年度、2015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同期累计的盈利承诺数,可解锁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50%;2016年度盈利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或根据实际情况无需履行盈利补偿义务,则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全部予以解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