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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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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2018-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 公告编号:2018-099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昇创沅”)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查询显示如下: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股东或法院关于上述股份被司法划转的相关文件,公司暂时未知“华融证券-平安银行-华融股票宝2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的实际持有人。公司正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待核实结果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份司法划转前,日昇创沅持有公司股份239,992,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4%;司法划转后,日昇创沅持有公司股份128,320,424股,占公司总股本5.26%。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4日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保千

股票代码:600074

债券代码:145206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园路***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园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10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划转。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剩余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39,992,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28,320,4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18年10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到上市公司通知,获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100,000,000股被司法划转至“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一汇金1619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户。

2018年10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到上市公司通知,获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111,672,500股被司法划转至“华融证券一平安银行一华融股票宝2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

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收到法院关于上述股份被司法划转的相关文件。

三、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28,320,424股,均为限售股,其中质押128,317,5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26%;其中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128,320,42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26%。

四、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为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