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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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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8-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国泰沪深300指数A:

2、国泰沪深300指数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1月11日至2018年9月30日)

1.国泰沪深300指数A: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11月11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国泰沪深300指数C: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11月11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自2018年4月16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双方开启互征关税等对A股市场形成持续冲击;另一方面A股正式纳入MSCI,富时罗素指数宣布纳入A股,经历了持续下挫的A股的相对估值更加合理,北上资金持续加大流入,A股市场呈现震荡走势,屡次逼近前期低点2638点,期间上证综指微跌0.92%,区间振幅达到9.52%。主要指数中,上证50上涨5.1%,中证100指数上涨1.17%%,沪深300指数下跌2.05%,中证500指数下跌7.99%,中证1000指数下跌11.08%,中小板指下跌11.22%,创业板指下跌12.16%,风格上绩优股仍然表现较强。

在行业表现上,申万一级行业中表现较好的行业为银行、非银金融和采掘,涨幅分别为8.96%、4.58%和2.36%,表现较差的为家电、纺织服装、医药生物,分别下跌了17.49%、15.12%、14.47%。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国泰沪深300指数A在2018年三季度的净值增长率为-0.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8%。

国泰沪深300指数C在2018年三季度的净值增长率为-1.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8%。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进入四季度,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持续升级,对市场的短期冲击将逐步减少,市场关注的焦点集中到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应对企业经营压力的对冲政策落地,尤其是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社保费率等减税的政策力度上。预期随着减税的落地,市场有望迎来一定程度的反弹。前期调整较大的成长性板块尤其是其中基本面边际改善的如军工等有望迎来较好的投资机会。

沪深300这一中国经济最具代表性的指数的长期增长空间不言而喻。基于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投资者可积极利用沪深300指数基金这一优良的资产配置工具,把握中国经济长期增长机会。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招商银行”、“兴业银行”违规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根据2018年5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处罚公告银监罚决字〔2018〕1号,招商银行存在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共计十四项违规事实。中国银监会决定对其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根据2018年5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处罚公告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号,兴业银行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多家分支机构买入返售业务项下基础资产不合规、同业投资接受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债券卖出回购业务违规出表、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提供日期倒签的材料、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个别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变相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共计十二项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对其罚款5870万元。

该情况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就上述公司受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公司存在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核准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

2、国泰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泰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一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021)31089000

公司网址:http://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