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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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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国平

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8-035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0月12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8-036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0月12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到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审查并通过了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监事会认真地审查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4)在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8-037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司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司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项目内容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11 900903 公司简称:大众交通 大众B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