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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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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聪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景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惠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125.38万元,增幅218.81%,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股票所致;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326.27万元,增幅48.25%,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材料及成衣采购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900.90万元,减幅60.61%,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理财赎回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75,102.26万元,减幅58.38%,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理财赎回所致;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171.41万元,增幅286.52%,主要是报告期内物流仓储建设项目费用及信息设备、软件更新升级支出增加所致;

商誉较年初增加3,939.4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产生;

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1,610.16万元,增幅33.13%,主要是报告期内终端店铺整改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42.86万元,增幅32.56%,主要是报告期内为改善员工生产办公室环境预付办公室改造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减少56,951.12万元,减幅56.3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财通证券公允价值下跌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839.92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产生。

3.1.2 利润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77.79万元,增幅35.61%,主要是报告期内开发设计费以及开发人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259.25万元,增幅312.96%,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企业扶持金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69万元,增幅55.44%,主要是报告期内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82.65万元,增幅183.08%,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赔偿款增加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811.43万元,增幅34.58%,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导致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6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盛投资”)与上海景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辉投资”)签署了《景林九盛互联网时尚产业基金投资意向书》,发起设立互联网时尚产业基金(以下简称“景林九盛基金”),投资于互联网时尚生活相关项目。该基金由上海景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管理人,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九盛投资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认缴金额为9.9亿元,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99%;景辉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金额为0.1亿元,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该基金于2015年7月10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日、2015年7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景林九盛基金持有韩都衣舍电子商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都衣舍”)7.82%股权;持有快尚时装(广州)有限公司4.24%股权。其中韩都衣舍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获受理,辅导期自2017年12月5日开始。

2、2015年7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金陵华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华软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意向书》,发起设立华软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文化基金”),专注投资新文化时尚相关企业。金陵华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常州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软”)作为普通合伙人,并委托常州华软进行基金管理,该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1亿元。2016年7月20日,经基金全体合伙人协议决定,常州华软将其在该基金的1,000万元出资转让给华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软”),同意上海华软入伙,并承担原常州华软在该基金的全部出资份额。上海华软成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详见公司2016年7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九牧王关于新文化产业基金变更普通合伙人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新文化基金持有三方新华控股(北京)有限公司15%股权,北京学信速达科技有限公司8%股权,北京天之华软件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并作为北京银叶金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简称“银叶金光”)持有银叶金光7.6864%的出资比例。

3、2014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九盛投资以2.98元/股的价格认购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发行前股份6,200万股。2017年财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35,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7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九盛投资持有财通证券 6,200 万股股份,占财通证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73%。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监管规定,九盛投资作为财通证券发行前股东,所持财通证券股份自财通证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2018年4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盛投资与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及其现有股东SHINSUNGTONGSANG CO., Ltd.(以下简称“新星通商集团”)、KANAAN CO., Ltd.在上海市签署了《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九盛投资以现金人民币11,000万元对上海新星通商进行增资,新星通商集团和/或KANAAN CO.,Ltd.以等值人民币1,200万元的美元现汇以及新星通商集团在中国区(包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且合法持有的“ZIOZIA”、“ANDZ”商标权(评估值为2,663.88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作价2,000万元)对上海新星通商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九盛投资持有上海新星通商70%股权。公司已于2018年6月份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6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5、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有效期自2018年8月27日至2020年6月30日。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九牧王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6、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其他重要事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委托理财

3.5.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5.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3.6 行业信息

3.6.1报告期内实体门店拓展情况

注:ZIOZIA品牌于2018年6月30日开始合并,表中新开/关闭店为2018年7-9月的数据。

3.6.2报告期内实体门店面积情况

3.6.3报告期内各品牌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6.4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6.5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6.6报告期内各地区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聪颖

日期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8-035

债券代码:136729 债券简称:16九牧0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10月19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公司代码:601566 公司简称:九牧王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