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丽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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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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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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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丽芬
日期-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8-03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董事应到6人,实到6人。
(五)本次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拟选举高青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增补之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组成人员:陈丽芬女士、刘斌先生(独立董事)、高青化先生
主任委员:陈丽芬女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组成人员:刘斌先生(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王荣朝先生(独立董事)、高青化先生
主任委员:刘斌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公司代码:600220 公司简称:江苏阳光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