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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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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卞志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富贵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事项

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m.cn)上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4)。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二审已判决,为终审判决。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8–050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3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8年10月24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三)审议《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四)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五)审议《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条款以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六)审议《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条款以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二)至议案(六)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2)。

(七)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等核销的议案》;(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款项等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2018年利润没有影响。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议案》;(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3)。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符合中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执行《修订通知》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8-051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3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8年10月24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震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等核销的议案》;(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款项等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4)。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2018年利润没有影响。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议案》;(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3)。

监事会认为: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符合中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执行《修订通知》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8–052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科技”)、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磊科技”)、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日科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请的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贸易融资额度(以下“亿元”、“万元”均指“人民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的金额为1,000万元的贸易融资额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敞口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累计为福日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05万元;本次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源磊科技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敞口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累计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82.34万元;本次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诺通讯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敞口金额不超过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累计为中诺通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214.75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0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以上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担保额度在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18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对所属公司提供43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日科技基本情况

福日科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股份。福日科技注册地址为福州马尾快安M9511工业园C座第五层前区A4;法定代表人为陈富贵,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信息、通讯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的代购代销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服务;饲料(不含添加剂)、鱼粉、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房屋租赁;黄金、珠宝首饰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福日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788.89万元,净资产为375.11万元,负债总额为21,413.78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01,214.43万元,净利润为-1,964.39万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福日科技的总资产为12,079.98万元,净资产为633.20万元,负债总额为11,446.78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85,177.46万元,净利润为258.09万元。

少数股东陈瑞华女士已按其持股比例出具担保函。

(二)源磊科技基本情况

源磊科技的注册资本为3,615.3846万元,公司持有其70%股权。源磊科技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第四工业区A15栋,法定代表人为许政声,经营范围为LED发光二极管的研发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LED 发光二极管的生产。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源磊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7,051.65万元,净资产为21,433.43万元,负债总额为25,618.22 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48,015.03万元,净利润为2,513.54万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源磊科技的总资产为48,989.18万元,净资产为22,369.31万元,负债总额为26,619.87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2,868.01万元,净利润为935.89万元。

少数股东冯云龙先生、颜磊先生已按其持股比例出具担保函。

(三)中诺通讯基本情况

中诺通讯的注册资本为65,6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诺通讯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布龙路与人民路交汇处恒江大厦五层503、505号;法定代表人为霍保庄,经营范围为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软件硬件、手机及周边配件、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微电子器件、通讯器材、智能控制系统产品、智能穿戴设备、家电控制设备及配件、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电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诺通讯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03,083.70万元,净资产为95,226.03万元,负债总额为 207,857.6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431,767.51万元,净利润为6,432.44万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中诺通讯的总资产为498,607.80万元,净资产为128,645.24万元,负债总额为369,962.56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522,521.32万元,净利润为3,184.5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本公司为福日科技、源磊科技、中诺通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持续稳定经营及融资需求。福日科技、源磊科技、中诺通讯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以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10月24日,公司为福日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100万元,担保余额为4,305万元;公司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980万元,担保余额为4,282.34万元;公司为中诺通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45,214.75万元。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50,119.65万元,担保余额为151,498.51万元,分别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1.83%、73.80%,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53

债券代码: 143546 债券简称: 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执行《修订通知》的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

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修订通知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通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执行《修订通知》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且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修订通知》主要对财务报表格式作以下修订:新增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行项目,修订了“其他应收款”、“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行项目的列报内容,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公司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示;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列示;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示;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原“管理费用”项目分设“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项目进行列报;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1、2017 年12 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 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 元

2、2017 年1-9月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1)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 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 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执行《修订通知》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执行《修订通知》符合中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执行《修订通知》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54

债券代码: 143546 债券简称: 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款项等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等核销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的概述

公司原海外事业部、家电事业部于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挂账余额为16,125,672.85元人民币(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及股权投资挂账余额为72,330,944.98元,上述款项均存在公司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或法院已执行完毕;或多年催收无果,且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且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款项进行核销,核销金额总计88,456,617.83元。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核销处理对公司2018年利润没有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核销资产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核销上述账款,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核销上述账款。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核销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2018年利润没有影响。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公司代码:600203 公司简称:福日电子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