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三季度,上证指数下跌0.92%、沪深300下跌2.05%、深成指下跌10.43%、中小板指数下跌11.22%、创业板指数下跌12.16%。同期,申万生物医药指数下跌14.47%。A股市场呈现普跌趋势,由于医药行业受到多重利空因素的影响,表现远负于各市场指数。本基金在第三季度实现收益为-14.49%。

本基金属于医药行业股票投资基金,按照基金契约与法规规定,在本报告期内,重点投资行业限定于医疗健康产业。

2018年1-8月份医药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195亿(+13.8%)和利润2012亿(+11.4%),2018年8月单月实现收入1791亿元(+12.2%)和利润222亿元(+13.0%)。行业利润端增速弱于收入端增速的原因在于受到“两票制低开转高开”影响,导致表观收入增速提升,但扣掉转高开后费用处理,利润增速下滑。 预计未来行业的收入与利润增速仍能维持在10%以上水平。

产业政策层面,九月份,国家医保局主导北京、上海、天津等11个城市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含视同)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入手,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集采工作将于今年10月底11月初正式全面推开,此轮国家集采将在试点地区进行12个月,完成评估总结后或将在全国推行。

市场对集中采购方案理解悲观,担心药价的持续。但带量采购将带来中标企业份额快速提升,加速进口替代。目前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较少,格局良好,不同于上海的第三次带量采购的企业格局,降价幅度或好于市场预期。且由于带量采购下企业销售费用率将大幅降低。虽然从中长期看,随着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越来越多,参考日本和欧美医药产业经验,仿制药价格将持续走低。但中短期率先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或受益带量采购,即份额提升叠加费用降低的正面影响将大于价格降低带来的负面影响。

本基金认为:医疗健康行业是一个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的典范行业。医疗技术的进步、人口老龄化进程、国民财富的增加以及国家医保政策的实施是推动这一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是:通过自上而下的研究,选择行业景气高、符合技术进步与盈利模式演化趋势的子行业为重点投资领域,并通过考量企业的收入增速、利润增速等财务指标,以及盈利模式的稀缺性等分析来锁定具体的目标企业。具体实践上,本基金在报告期内重点投资了生物疫苗、细胞免疫治疗、核医学、高品质仿制药企业以及部分具有研发优势的制药企业。

基于医疗健康行业的长期、稳定增长特征,本基金主要通过长期持有优质企业为投资手段、以实现分享企业增长成果的投资目标。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5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4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1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9.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