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祝恩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卫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细元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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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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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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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交易性金融金融资产期末1,800.00万元,较期初0万元增加1,800.00万元,增幅100.00%,主要原因为福建凯美特公司增加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240.23万元,较期初674.67万元增加565.56万元,增幅83.83%,主要原因为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客户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8,611.59万元,较期初4,526.10万元增加4,085.49万元,增幅90.27%,主要是由于客户信用期一般为1-3个月海南凯美特应收海南炼化货款所致,因收入增加导致应收款增加。
(4)预付账款期末692.68万元,较期初405.92万元增加286.76万元,增幅70.65%,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公司预付ETC路桥费和预付特种气体款及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预付原料气款增加所致。
(5) 存货期末2,310.47万元,较期初1,548.51万元增加761.96万元,增幅49.21%,主要原因为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21,806.68万元,较期初10,224.20万元增加11,582.49万元,增幅113.29%,主要原因为期末银行定期存款减少增加所致。
(7)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10,493.38万元,较期初6,628.55万元增加3,864.83万元,增幅58.31%,主要原因为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8) 短期借款期末22,000.00万元,较期初13,000.00万元增加9,000.00万元,增幅69.2%,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公司本期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42.49万元,较期初338.48万元减少295.99万元,减幅87.45%,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已计提的职工奖金款项所致。
(10)长期借款期末10,900.00万元, 较期初3,500.00万元增加7,400.00万元,增幅211.43%,主要原因为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本期向交通银行岳阳分行项目借款增加所致。
(11)专项储备期末608.81万元, 较期初327.36万元增加281.44万元,增幅85.97%,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公司、惠州凯美特公司、海南凯美特公司本期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减少所致。
(12)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9.94万元,较上年同期822.04万元减少812.10万元,减幅98.79%,主要原因为长岭凯美特公司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52.81万元所致。
(13)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64.20万元,较上年同期18.99万元增加45.22万元,增幅238.16%,主要原因为本期福建福源凯美特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4)资产处置收益-17.42万元,较上期-86.71万元增加69.29万元,增幅79.91%,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公司本期无大额资产处置所致。
(15)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67.92万元,较上期26.69万元增加41.24万元,增幅154.53%,主要原因为本期湖南凯美特特气分公司收到供应商设备赔款所致。
(16)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198.90万元,较上期583.28万元增加615.62万元,增幅105.54%,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下表报告期内重要事项概述以及相关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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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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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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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8-042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且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8-043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10月24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监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本次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意见:
(1)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应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8-045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 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8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8-044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