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奕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建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怀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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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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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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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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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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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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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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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56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董事十一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奕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8年 10 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5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18年10月25日在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旭晖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正文及全文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8年 10 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五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5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根据2018年6月15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5、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6、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7、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2018-定004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