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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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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戚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9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15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 独立董事朱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路国平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戚建国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戚建国先生、戚淦超先生、赵凤高先生、李劲东先生、王曙光先生、袁月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路国平先生、朱伟先生、贾红兵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管理需要,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薪酬标准及董事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按如下方案执行: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行政职务的,报酬按其行政职务领取,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职务薪酬,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也不领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每年6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戚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获“金坛市劳动模范”、“常州市劳动模范”、“金坛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戚建国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戚淦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戚淦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凤高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获“上海市优秀企业家”、“上海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曾任上海三电贝洱汽车空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汽集团零部件董事局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赵凤高先生持有上海启凤盛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9.7034%的份额,启凤盛缘持有本公司452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855%。赵凤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劲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无锡长桥电炉厂技术科长、无锡恩福油封有限公司生产总管等。 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劲东先生持有本公司15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887%,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曙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就职于江苏宝应县地方工业局。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曙光先生持有本公司1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258%,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月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生,大专学历,农艺师、政工师。曾任金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现任本公司董事。袁月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路国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会计学教师、教研室主任。现任南京审计大学瑞华审计与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华会计网校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会计》课程主讲教师、教育部网络师资培训中心兼职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伟先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法学博士,一级律师。曾获评“苏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江苏省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现任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本公司独立董事。朱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贾红兵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材料学后备学科带头人。长期从事高分子材料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并参与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160余篇,其中SCI/EI 50余篇,申请专利多项,获得授权专利13件。编写了《高分子材料学》、《橡胶材料学》、《高分子化学导读与题解》教材及专著,多次获得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及教学成果奖。现为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贾红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0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小友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范小友先生、史建国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2018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管理需要,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薪酬标准及监事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按如下方案执行:

监事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有行政职务,报酬按其行政职务领取。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范小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初中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总监。范小友先生持有本公司1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258%,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史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中专学历。曾任金坛县冷轧带钢厂主办会计。现任本公司监事、行政人事部部长。史建国先生持有本公司5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629%,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推举并表决通过,同意选举周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周丽萍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周丽萍女士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行政人事部职员。周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2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

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二)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1.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变更后产生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严格执行了会计准则要求和相关监管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3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2日 14时30 分

召开地点: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2日

至2018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金博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8日(9:00至11:00,14:00至16: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召开日期如有变化的,将提前5天通知。

2、联系人:张国忠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金博路1号

邮编:213200

联系电话:0519-82300228 传真:0519-8230026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03655 公司简称:朗博科技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