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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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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97 公司简称:伊力特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董事陈双英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刘新宇代为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继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光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64.2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预付可克达拉及酿酒总部土地款所致;

报告期,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4.4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为经销商浙江久加久食品饮料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所致;

报告期,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79.3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子公司物流公司转成本法所致;

报告期,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4.9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新增可克达拉项目和总部技改项目所致;

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47.0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未实现内部交易增加所致;

报告期,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8.2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销售产品实现收入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宜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396。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在《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做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一、伊力特集团所投资控股的公司不存在与公众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二、伊力特集团所投资控股的与公众公司主营业务相类似以及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形的公司采取资产出售、资产注入、剥离等措施,以避免与公众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三、伊力特集团及关联方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通过向公众公司借款或由公众公司提供担保、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各种原因侵占公众公司的资金;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与公众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优于其他第三方的权利。”

上述承诺,伊力特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伊力特集团始终严格按上述承诺履行义务,不存在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智

日期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18-039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4、报告期内,公司酒类经销商52家,其中疆内44家,疆外8家,与上年相比增加5家。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