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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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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09 公司简称:山西汾酒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谭忠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建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世彪保证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及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短期赊销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4、应收利息减少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到期收到的利息减少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系本期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本期应支付的广告宣传费增加所致;

8、应付股利增加主要系本期应付未付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9、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10、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商品酒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1、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广告宣传费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原材料、包装材料、成品酒的采购和支付的租赁费增加所致;

15、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17、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现金增加所致;

18、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取得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20、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按产品档次、销售渠道、地区收入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经销商增减变动情况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谭忠豹

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18-037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传真和传阅会签方式召开,经17名董事会签表决,全部同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竹叶青公司旧公务车辆拍卖的议案》。

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