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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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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云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克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爱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67,832,952.71元,比年初增加943.20%,主要原因是将在一年内回款的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为176,295,494.42元,比年初降低71.11%,主要原因是浙江租赁项目回购将其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52,640,454.06元,比年初增加36.40%,主要原因是本年1-9月福建泉港基建项目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2,130,000,000.00元,比年初增加40.13%,主要原因是本年1-9月集中兑付到期票据、工程项目垫资金额较大,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138,409,567.01元,比年初减少40.36%,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投运后预收账款结转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34,094,131.48元,比年初减少69.54%,主要原因是年初未交的增值税、所得税已完成支付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23,483,182.50元,比年初减少34.32%,主要原因是武汉南瑞应收账款证券化专项资金回款对外支付所致。

本年1-9月,公司税金及附加为15,102,511.1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2.88%,主要原因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本年1-9月,公司财务费用为52,183,506.7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5.79%,主要原因是本年1-9月平均带息负债同比增加所致。

本年1-9月,公司其他收益为38,839,053.04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2.57%,主要原因是本年1-9月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本年1-9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0,701,479.74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碳排放权价格变动所致。

本年1-9月,公司资产处置损益为83,785.2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9.8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重庆亚东亚老厂区搬迁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本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收入为1,533,364.91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6.70%,主要原因是本年1-9月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本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支出为513,629.34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0.31%,主要原因是上年1-9月发生债务重组损失导致营业外支出较多所致。

本年1-9月,公司所得税费用为-18,219,021.57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37.33%,主要原因是本年1-9月利润总额减少使得所得税费减少所致。

本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817,246,794.2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浙江租赁项目回购收到回款所致。

本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6,569,358.95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亚东亚老厂搬迁处置非流动资产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已在公司208年半年度报告中详实披露,请查阅2018年8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重要事项”部分。

报告期内,尚处于承诺期限的相关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云翔

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8-039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上海市天山西路58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云翔先生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广林回避表决,由其他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8-040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关联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申请1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 历史关联交易:

1、2018年度,公司预计向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销售商品不超过480,000万元、采购商品不超过35,000万元;预计向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电科院”)及所属公司销售商品不超过180,000万元、采购商品不超过40,000万元;预计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日均存款不超过100,000万元、综合授信不超过180,000万元;预计承租国网电科院及所属公司房产,合计租金1,259.53万元,向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国网电科院及所属公司出租房产,合计租金211.96万元。

2、2018年7月31日,公司与国网电科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与国网电科院就上述合同签署了相应的《质押合同》。

3、2018年8月22日,公司与国网电科院、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置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上海置信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国网电科院就上述合同签署了相应的《质押合同》。

4、2018年9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置信安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置信”)将进行减资缩股,其股东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南瑞”)退出所持49%的股份。以天津置信基准日股权评估值为准,根据安泰南瑞49%的持股比例计算减资金额。减资后天津置信注册资本金由9,000万元变为4,59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降低资金成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关联方国家电网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国家电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国网电科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1.57%股权;国家电网为国网电科院唯一股东,持有其100%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家电网的出资人代表。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舒印彪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注册资本:8295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国家电网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为提高管理效率,在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银行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委托贷款到期之日止。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对公司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贷款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董事会11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刘广林回避表决,其余10名董事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事先已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公司代码:600517 公司简称:置信电气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