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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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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青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荆晓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位处汽车产业链中间环节的生产型企业,在年度内汽车产业业绩下滑的背景下,生产经营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虽然公司采取了降本增效的系列举措,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经营业绩仍难达到年度预期。预测至下一报告期末,公司年度累计净利润为持平或略有盈利状态,同比向好。

公司名称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毅

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42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湖南天雁9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决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毅、夏立军、刘鹏展、刘耀光、刘青娥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福水、龚金科、刘桂良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4)。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会议同意:2018年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5亿元,此贷款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将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每年年初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上述委托贷款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字〔2018〕5号)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之间股权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整合资源和业务,增强市场竞争力,便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的全资子公司衡阳江雁顺驰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就该事项提请董事会决议,并持续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较大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毅先生,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初始学历中专,毕业于株洲冶金工业学校稀有金属冶炼专业,现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工程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82年7月-1991年2月历任湖南向阳机械厂技术科热处理技术员,团委副书记、五车间主任、书记,工会副主席、支部书记;期间1986年9月-1988年7月在湖南经济干部学院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学习(大专); 1991年2月-1993年3月任湖南江雁机械厂团委书记;1993年3月-1997年5月任湖南江雁机械厂增压器分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代厂长、工会主席,期间1992年8月-1994年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本科);1997年5月-2000年5月任湖南江雁机械厂厂部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2000年5月-2005年10月在湖南江雁机械厂任工会主席,期间2003年12月-2005年10月兼任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新创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10月-2008年4月任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8年4月-2013年10月任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2012年5月-2013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2006年5月-2009年7月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国资委分校)经济法学专业学习(研究生)、2008年9月-2010年12月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学习(硕士); 2013年10月-2018年3月任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期间2013年2月-2018年1月担任湖南省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2013年10月至今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

夏立军先生,1977年2月出生,工程师,中共党员,2000年7月参加工作,初始学历为大学(重庆大学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现学位为工程硕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工程专业)。2000年7月-2002年5月任盐城市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员、经理;2002年5月-2003年10月任南通市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理;2003年10月-2005年2月任徐州市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理;2005年2月-2007年7月任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省公司市场主管、唐山分销中心经理、甘肃分销中心经理;2007年7月-2008年8月任长安汽车销售公司销售一部区域运营经理;2008年8月-2008年12月任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大区总经理;2008年12月-2009年7月任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区域事业部执行总监;2009年7月-2010年9月任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区域事业部总监;2010年9月-2012年1月任长安汽车办公室文秘机要处处长;2012年1月-2012年7月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资深高级经理;2012年7月-2014年5月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2016年3月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其间:2011年9月-2014年12月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学院专业学习(工程硕士);2016年3月-2017年5月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2017年5月-2017年12月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2017年12月至今任重庆长安汽车新能源汽车事业部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刘鹏展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湖南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毕业,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1996年5月任五六四七厂(红阳机械厂)技术科技术员;1996年5月-1997年2月任五六四七厂技术处副处长;1997年2月-1998年5月任五六四七厂技术处处长;1998年5月-2000年1月任五六四七厂副总工程师、技术处处长;2000年1月-2000年12月任五六四七厂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2000年12月-2002年12月任五六四七厂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2002年12月-2006年11月任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1月-2010年9月任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江滨活塞分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0年9月-2013年11月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江滨活塞分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1月-2015年5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期间201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刘耀光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首都经贸大学,高级经济师。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8月-1988年4月任红远机械厂计划统计员;1988年4月-1991年1月任红远机械厂八车间副主任、主任;1991年1月-1997年3月任湖南江雁机械厂四厂生产科科长、二分厂副厂长、三分厂厂长;1997年3月-2005年10月任湖南江雁机械厂副厂长;2005 年10 月-2012年5月任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工董事;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 1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纪委书记。

刘青娥女士,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1991年9月至1995年6月就读于重庆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05年3月至2007年12月就读于中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5年7月-1998年3月任湖南江雁机械厂财务处会计;1998年3月-2012年3月历任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增压器分公司综合部财务主管、新创分公司财务处处长、机械制造分公司财务处处长、增压器分公司财务处处长、财务部副部长;2012年3月-2014年2月任衡阳江雁顺驰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2月-2018年2月任本公司财务(证券)部部长,期间2015年7月-2018年2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201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刘福水先生,1964年3月出生,德国勃兰登堡科技大学工学博士,现任北京理工大学二级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机械与运载学部副主任委员、工程热物理学科学术带头人,主要从事车辆内燃机总体设计、燃烧与仿真、氢能源动力等领域的研究。1986年4月-1993年7月任北京工业学院车辆工程系内燃机教研室教师/室主任;1993年7月-2000年9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车辆工程学院副院长;2004年1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教师兼任:总装备部(原)装甲车辆与动力传动专业组成员、中国内燃机学会常务理事兼设计与制造分会主任委员、中国能源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氢能学会理事、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燃烧分会委员、中国汽车工业学会代用燃料分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

龚金科先生,195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工学博士。197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湖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1975年一1987年任湖南大学内燃机专业助教;1987年一1993年任湖南大学内燃机专业讲师(1988年一1990年在德国不伦瑞克工业大学作访问学者);1993年一1999年任湖南大学内燃机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副教授、系主任;1999年一2009年任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湖南省汽车排放研究与检测中心主任(2000年一2001年在瑞士联邦工业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2009年一至今任湖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在瑞士奇石乐集团作高级研究学者)。现为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发动机排放污染及控制”负责人、湖南省教学名师、湖南省省级教学团队带头人、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工学一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动力机械及工程学科学术带头人。

刘桂良女士,1962年2月出生,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湖南省风险导向审计研究基地负责人,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目前担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1月1日一2016年10月31日)和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28日一2017年5月28日)。

1979年9月-1983年7月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工业财务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1983年7月-1987年6月任湖南财经学院团委副书记;1987年7月-2007年5月任湖南财经学院(2000年4月并入湖南大学)会计系副教授(1995年4月-1998年12月任湖南英特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0年7月-2003年12月任湘财实业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6月至今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43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湖南天雁4名监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报告内容,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之间股权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专家先生,195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毕业于沈阳工业学院机械制造专业,高级政工师。1976年8月-1978年2月在湖南浏阳沙市中心学校任教师;1978年3月-1980年5月在江南机器厂中专学校学习;1980年5月-1997年12月在湖南白云家用电器总厂技工学校任员工、科长、副校长、校长; 1997年12月-2002年12月任湖南白云家用电器总厂副厂长;2002年12月-2004年9月任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4年9月-2006年3月任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006年3月-2010年12月任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江滨活塞分公司、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0年12月-2013年10月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江滨活塞分公司、 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2013年10月-2015年5月任重庆青山工业有限公司、四川建安工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宁江山川有限公司、四川华川电装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5月-2016年5月任四川建安工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宁江山川有限公司、四川华川电装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5月-2017年03月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川渝湘片区企业监事会工作组组长,四川建安工业有限公司、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青山工业有限公司、四川宁江山川有限公司、四川华川电装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2017年11月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川渝湘片区企业监事会工作组组长,湖南江滨机器、湖南天雁监事会主席,四川建安工业有限公司、重庆青山工业有限公司、四川华川电装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南光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刘石中先生,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1978年8月-1980年12月在国营江南机器厂中等专业学校机械制造专业学习;1980年12月-1986年8月在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军品研究所担任技术员,期间1983年7月-1986年7月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系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学习;1986年8月-1997年1月在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处任业务员;1997年1月-1999年1月在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处任副处长;1999年1月-2001年12月任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处处长;2001年12月-2002年12月任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处处长;2002年12月-2007年7月任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2003年3月-2004年4月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007年7月-2013年3月任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期间2007年3月-2009年1月在西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13年3月-2013年10月任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会计师;2013年10月-2014年12月任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工会主席;2014年12月-2015年6月任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风机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红宇精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江电工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6月-2017年11月任湖南华南光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武汉滨湖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2018年3月任湖南华南光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今任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天雁公司监事。

袁天奇先生,1964 年3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首都经贸大学,高级会计师。1981 年9 月-1984 年2 月就读于川南工业管理学校财务会计专业;1984 年2 月-1995 年7 月任国营五四八厂财务会计;1995 年7 月-2000 年2 月任国营五四八厂财务副处长、处长和国营五四八厂铸造分厂、电梯分厂财务部副经理;2000 年2 月-2004 年2 月任国营五四八厂副总会计师、副厂长;2004 年2 月至2017年3月任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5月-2015年6月任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2017年3月任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期间:2015年7月-2017年3月任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3月-2017年11月任四川宁江山川有限公司、四川建安工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川电装有限有限公司、重庆青山工业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2018年8月任东安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国营一二一厂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湖南华南光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698 900946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 天雁B股 公告编号:2018-044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3日

至2018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 1 、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议案3 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股东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的登记时 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二)登记地点:湖南省衡阳市合江套路 195 号公司财务(证券)部

(三)2018年11月12日9: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等自理;

(二)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195号

(三)联 系 人: 龚欢 女士

(四)联系电话:(0734)8532012

传 真:(0734)8532003

邮 编: 421005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45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雁有限”)

● 资助金额:2.5亿元

● 无特别风险提示

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资助金额

湖南天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天雁有限提供2.5亿元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

本次资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资金用途

公司向天雁有限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天雁有限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

(三)资金使用费

公司将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年初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字〔2018〕5号)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委托贷款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195号

法定代表人:黄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241,888,750元

成立日期:2003年01月02日

经营范围:增压器、活塞环、冷却风扇、节温器、气门及其他配气机构等发动机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和技术开发。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天雁有限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天雁有限经营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天雁有限业务发展,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与快速发展。本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将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年初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审核了公司《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一致认为:

1.公司向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雁有限”)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天雁有限经营流动资金,有利于天雁有限业务发展,提高经营能力,从而保障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财务资助将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每年年初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

2.本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698 900946 公司简称:湖南天雁 天雁B股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