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8-028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持有本公司股份500万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

● 本次股票质押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发生变化的短信告知”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1、该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质押给浙商银行义乌分行,用于质押借款担保,并于2018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8年10月24日质押登记日起,至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2、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8%。截止公告日,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41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8%。

二、相关风险提示和平仓风险化解

因公司股价波动,为化解平仓风险,该公司本次质押,为2016年12月19日本公司将原持有浪莎股份500万股质押给浙商银行义乌分行的追加质押(详见2016年12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持有本公司股份4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2.1%。

1、资金偿还安排。本次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500万股进行股票追加质押目的为融资借款担保,质押到期,以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并解除质押。

2、本次股票质押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3、本次股票质押发生平仓风险化解措施安排。目前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4100万股,发生平仓预警,风险化解补救措施:一是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二是补缴保证金或提前还款。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