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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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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学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窦万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旭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期中,公司收回了第三批土地款3863.07万元,至此土地收储款项已全部收到,搬迁工作也基本结束。

2. 按照广州中院(2017)粤01破97-4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公司收回了广东国通偿债资产,房产土地等已经过户到公司名下。根据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正在进行相应的处置工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度,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有关土地收储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主要受此影响,2017年全年实现资产处置收益27,874.93万元。

2018年度1-3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已在本报告披露,2018年4季度除正在进行的广东国通收回资产的处置以外,预计不再有大额非经常性事项。且随着管材事业部的搬迁工作基本结束,公司的经营情况将逐步恢复到常态运行,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情况预计将比2017年度有较大的下降,逐步恢复到正常状况。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名称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学东

日期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8-022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董事、监事人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及《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2、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

3、薪酬发放原则

第一大股东委派到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等)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及其他股东委派到本公司的兼职董事领取津贴,职工监事不领取津贴。

4、公司独立董事、兼职董事津贴标准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年津贴为 80000 元/年(税后); 兼职董事津贴为 20000元/年(税后);按任职月份计算,一次性发放。

5、薪酬考核

公司董事、监事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权利和义务,履职尽责。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为:

(1)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年度内董事、监事本人及上市公司不因违规违法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查处;

(2)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审议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3)监督和指导公司规范运作;

(4)及时披露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5)公司董事、监事应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已发生事项于信息披露前在公众媒体上公开报道;

(6)对于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7)公司董事、监事成员工作有重大失误者,根据董事会决议扣减其个人薪酬额;

(8)如公司董事、监事成员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由董事会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调整薪酬的发放。调整的方式为,延期发放、扣减和取消:

1)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或降职;

2)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4)因管理不当造成重大事故;

5)公司出现了突发事件或战略要求需要对薪酬进行调整的情况。

6、兑现方式

(1)在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发放。

7、其他规定

(1)上述人员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 总则

为了调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积极性,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及《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本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 时效性

2018年度有效。

3、 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按照高管进行考核的有关人员。

4、 发放标准

(1)采用年薪制

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情况,采用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相结合的办法。基本年薪为固定数额,效益年薪按本预案相关规定考核后确定。

(2)年薪=基本年薪+效益年薪

1)基本年薪标准如下:

总经理 200000元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60000元(即总经理基本年薪发×80%)

2)效益年薪

①公司高管2018年度效益年薪与本人履职情况及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其中总经理及分工负责管材业务高级管理人员与管材业务经营情况挂钩,分工负责流体机械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相应业务板块的绩效情况挂钩。

(总经理按表1考核,分工负责管材业务高级管理人员效益年薪根据本人年度贡献参考总经理效益年薪提取,最高为总经理效益年薪的80%。效益年薪最低取0。

表1

②分工负责流体机械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带领团队业务单元的年度业绩情况考核,计算各自的年薪总额,扣除基本年薪部分后,为效益年薪。效益年薪按表2计算并依据所带领团队业务单元完成销售收入及业务量的增长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效益年薪最低取0。

表2

③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根据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按表3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效益薪酬额度。效益年薪最低取0。

表3

5、兑现方式

(1)基本年薪按月均额发放;

(2)高管效益年薪在年度董事会通过后发放。

6、其他规定

(1)兼职人员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2)上述人员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高管成员工作有重大失误者,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扣减其个人薪酬额;

(4)如高管成员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调整薪酬的发放。调整的方式为,延期发放、扣减和取消:

1)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或降职;

2)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4)因管理不当造成重大事故;

5)公司出现了突发事件或战略要求需要对薪酬进行调整的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广东国通应收款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资相关管理规定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广东国通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广东国通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第二、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8-023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认为:

(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请见上交所网站)。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核销广东国通应收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广东国通应收款项核销的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和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8-024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8]15号文件附件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

2、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删除,余额在“固定资产”项目列报;

4、原“工程物资”项目删除,余额“在建工程”项目列报;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报;

6、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两个明细项目,“利息费用”反映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利息收入”反映公司确认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此外还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二)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执行财会〔2018〕15 号文件。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8〕15 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往年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财会[2018]15号文件,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8-025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广东国通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机通用”)于2018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广东国通应收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资相关管理规定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广东国通应收款项进行核销。现将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广东国通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国通”)由于连续多年经营亏损,扭亏无望,已严重资不抵债,且无法按期偿还到期债务,经公司2017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广东国通破产清算。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发布的《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及2017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破产申请获法院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粤01破97-4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的编号为2018-013号公告)。

据此分配方案,对国机通用公司的分配以实物和权益方式进行,将广东国通名下的厂房、存货原材料、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车辆、应收及预付账款等全部破产财产评估价值扣减货币资金276.56万元后,按6.4折定价5,463.97万元的标准,全部分配给国机通用公司以清偿其债权。根据裁定,公司已与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办理了实物资产移交手续,土地、房屋已过户到国机通用名下。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已经在着手开展收回资产的处置工作(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发布的编号为2018-019号公告)。

二、无法收回款项核销及对本年度影响

截止2017年末,公司对于广东国通的股权投资款为4,400.00万元,已经计提全额减值准备,净值为0元;其他应收款原值为14,539.85万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11,582.11万元,净值为2,957.74万元。由于本次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粤01破97-4号)收回的资产价值大于原账面估计数,同时又发生了部分费用,经财务部门测算,在剔除各项抵减因素后,将有对广东国通的应收款项10,703.68万元、股权投资款4,400.00万元无法收回,不考虑收回资产接收后的看护费用、接收资产后的新增折旧及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未来公司可能支付的少量费用,公司2018年度将因此增加利润总额878.43万元。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次为最后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后,广东国通将处于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状态,且广东国通即将办理注销手续,未收回款项已无收回可能。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拟对无法从广东国通收回的应收款项10,703.68万元、股权投资款4,400.00万元进行核销。

三、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2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广东国通应收款项的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核销广东国通应收款项,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广东国通应收款项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广东国通应收款项核销的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和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广东国通应收款项事项。

3、根据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坏账核销管理制度》,本次核销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0444 公司简称:国机通用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夏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顺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云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鹏

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6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10月25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已于10月15日以现场送达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名董事以现场方式书面表决,5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7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现场送达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纯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8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

2、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删除,余额在“固定资产”项目列报;

4、原“工程物资”项目删除,余额“在建工程”项目列报;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列报;

6、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两个明细项目,“利息费用”反映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利息收入”反映公司确认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此外还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及比较财务报表已按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执行上述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3663 公司简称:三祥新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