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云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利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益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云孝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8-035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10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8年10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8-036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仰峰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发出表决票3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收回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10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8年10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8-03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8-034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