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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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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光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秀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建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8,091.66万元,增加39.92%,主要系轨道交通产业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货款相应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854.85万元,增加38.20%,主要系报告期内转让新筑通工60%股权,新筑通工报告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合并抵消减少,应收往来款增加3.6亿元以及收回土地收储款减少应收2.6亿元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732.42万元,增加83.46%,主要系报告期内转让新筑通工60%股权,新筑通工报告期末不在纳入合并范围,合并抵消减少所致。

4、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918.16万元,减少67.16%,主要系部分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时间到期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8,611.52万元,增加178.91%,主要系中低速磁悬浮试验线等轨道交通投入增加所致。

6、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9,205.73万元,增加118.89%,主要系中低速磁悬等轨道交通投入增加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16.39万元,减少36.29%,主要系报告期内转让新筑通工60%股权,新筑通工报告期末不在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9,872.90万元,增加297.94%,主要系中低速磁悬浮等轨道交通投入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0,331.35万元,增加58.98%,主要系本公司轨道交通投入及长客新筑经营发展需要,向四川天府银行等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0、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7,700.00万元,增加55.40%,主要系本期新增农商行和华夏银行借款所致。

11、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9,760.22万元,增加37.25%,主要系轨道交通产业销售规模增加,采购额增加,应付货款增加。

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859.39万元,减少50.66%,主要系本期支付期初结存的工资及奖金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998.99万元,减少32.52%,主要系本期归还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4、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6,481.88万元,增加54.94%,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0,419.95万元,增加64.56%;主要系轨道交通业务本期交货量同比大幅度增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应增加;同时受产品结构变化影响,营业成本增加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加幅度。

15、研发费用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08.51万元,增加32.71%,主要系中低速磁悬浮等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55.16万元,增加137.13%,主要系销售规模增加以及报告期内转让新筑通工60%股权,新筑通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合并抵消减少,使得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增加,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17、投资收益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293.5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转让新途咨询100%股权、新筑通工60%股权取得股权转让收益,以及新筑通工剩余40%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1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86.41万元,增加125.52%,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光辉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