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聂腾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万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海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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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目前,公司快运业务处于快速拓展期,因人力、物流运输成本等因素影响,本报告期营业收入约1.58亿元,营业成本约1.83亿元,对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影响额约-0.25亿元;若剔除该因素影响,本报告期公司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约5.04亿元,同比增长约19.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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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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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权益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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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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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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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5月,为快递业务发展及布局的需要,支撑更高水平的快递服务体验,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杉投资”)于2018年5月29日在杭州共同签署《关于浙江驿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福杉投资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1,666.6657万元投资浙江驿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驿栈”),本次投资后,福杉投资共持有浙江驿栈10%的股权。浙江驿栈于2018年6月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宜。截至本报告期末,福杉投资已履行完成实缴出资义务。
2、2018年6月,为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实现合理投资收益,基于商业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杉投资、上海云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韵投资”)与深圳玮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玮荣”)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杉投资、云韵投资将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巢科技”)13.4673%的股权转让给深圳玮荣。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资产,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夯实快递核心主业底盘建设,促进公司良性、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丰巢科技于2018年7月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事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 12.12亿元的转让价款,本次交易顺利完成。
3、2018年5月,为惠及更多核心人才共享公司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员工主人翁精神和担当意识、持续保持核心人才梯队的稳定性,在去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公司实施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8年7月,公司完成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88人,范围覆盖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部分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第二期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有效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授予激励团队和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有利于践行“以奋斗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激励对象通过持有限制性股票,将更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发展、业绩实现等情况,有利于增强主人翁精神和担当意识,有助于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不断推动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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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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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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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腾云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8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