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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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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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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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按日结转份额。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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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按日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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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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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55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季度货币政策宽松加码,重点在于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期间央行通过一次降准,六次1Y期MLF操作来补充中长期流动性,同时公开市场逆回购延续2季度以来的操作思路,继续缩短期限,以7天、14天期限来进行短期资金面的微调。流动性供给上呈现极度宽裕,“缩短放长”等特征。7月及9月中旬受地方债供给,缴税等因素资金面曾出现短期稍紧,但相比2季度波动幅度更为缓和且时间更短。而价格方面,流动性充裕及对未来资金面的良好预期,都使得3季度货币市场利率中枢大幅下移,3M品种相比2季度下行180bp左右。8月份3M利率更是低至2%,其后迅速反弹也是验证了货币市场利率底部。
具体来看,7月初定向降准释放6000亿提前补充税期基础货币缺口,23号在市场宽松且无任何MLF到期情况下继续操作1Y期5020亿MLF。8月初在流动性极度充裕情况下,3M品种利率突破逆回购政策利率最低至2%,隔夜加权下至1.45%其后迅速反弹,至此验证了货币市场利率底部。8月下旬再一次向市场投放近1500亿MLF。9月央行两次1Y期MLF投放,季末整体平稳渡过。
报告期内组合秉承追求长期稳健回报的原则,基于货币政策宽松预期,保持较长剩余期限,配置上以长期限同业存款为主,同业存单为辅。
10月央行降准一个百分点,置换中旬MLF后仍释放7500亿资金。表明货币政策目标多元化,稳国内经济仍是首要,人民币汇率承压。同时降准也进一步确认了国内经济放缓的担忧已经开始显现,而今年遭遇前所未有的中美贸易战、新兴市场和汇率的冲击,美国经济超预期的强劲,从股市的表现也可以看出是预期极度悲观,4季度预计经济悲观预期会边际改善。本轮宽货币至宽信用的传导需要更长时间,一方面各部门债务负担均偏重,另外各主体风险偏好较低(银行、国企问责)。目前对于地方隐性债务的政策表态是化解存量和控制增量,下半年基建投资有托底效果但幅度不大,因为预算约束内的财政可以加杠杆的空间有限,经济继续下滑但不会失速。流动性可能仍将淤积在银行间市场,债券市场收益率将继续下行,短端受制于中美利差下行有底,中长端下行空间更大,收益率曲线趋于平坦。
短端收益率验证底部,但同时波动空间亦有限,组合将密切关注宏观基本面数据、汇率及货币政策操作,细致管理现金流。配置上仍将以长期限存款为主,高评级存单为辅,保持一定的流动性。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3季度,景益货币A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804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03%;
2018年3季度,景益货币B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864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0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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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其中包含定期存款35,604,000,000.00元。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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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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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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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240天。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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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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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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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为1.0000 元。
5.9.2
1.2018年2月12日,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股票代码: 600000)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款、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等问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出具银监罚决字〔201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浦发银行罚款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2018年7月26日,因浦发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对其合计处以170万元罚款。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浦发银行作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18年6月底净资本5125亿元,资本充足率12.22%,本次处罚规模相比其资本而言较小,对其资本规模及信用资质影响较小。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浦发银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2.2018年1月4日,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股票代码:601229),对底层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投前尽职调查严重不审慎,部分理财资金用于增资和缴交土地出让金,与合同约定用途不一致的问题,上海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上海银行作为上海地区最大的城商行,业务范围正逐步拓展向全国,截至2018年6月底净资本1767.59亿元,资本充足率13.44%,本次处罚规模相比其资本而言较小,对其资本规模及信用资质影响较小。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上海银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3.2017年10月10日,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以贷转存等问题,宁波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2018年6月7日,因宁波银行以不正当手段违规吸收存款,宁波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60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宁波银行截至2018年6月底净资本897亿元,资本充足率13.44%,本次处罚规模相比其资本而言较小,对其资本规模及信用资质影响较小。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宁波银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4. 其余七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9.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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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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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及分级份额调增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及分级份额调减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包括本基金在内的旗下3只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改。上述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已经我司与相应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2018年7月23日起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3只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